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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话。

周礼群相信,作为从贫穷山沟里飞出来的鲲鹏,姐姐是有野心的。浪漫至死的文人,居于一隅会死,她会像侠客一样远走天涯,万里行舟,锦衣夜行。

他看书时,最喜欢挑这样的故事。

于是他拦下了父亲就要打到周红脸上的巴掌,眼睛装满不知名的泪水。黑瘦的老农,被女儿欺骗,被反抗权威,而他的乖儿子,竟然也在试图帮助女儿的叛逆。

周礼群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姐姐和父亲都看着他,只有瞎子母亲静静地坐在门槛上,天塌都动摇不了她。

“周二,”父亲喉咙混沌低沉,“你出去,我和大儿聊……”

他们聊了许久,具体什么,周礼群完全是不知道的。后来周红就住高中宿舍,他住进亲戚家,在周六中午,他会找周红一起回乡下。

通往操场处的黑板由周红负责,内容周周换。他就坐在花坛边看周红写粉笔字。他会盯着姐姐从凳子上跳下,水龙头下皱着眉清洗她的细长的手指,手背单薄而又骨感。

一双好看的手才能写出好看的字,周礼群会想。

每周,周红都拿出各色的杂志给他看,她不说周礼群也知道那是她供稿的样刊,但她频繁地更换笔名,让人找不到哪一篇是她写的。

“都是些很功利的文字,有时我自己都认不出来。”周红拒绝告诉他。

“我会成为作家,”她望着田埂上的火烧云,颇为逍遥地抚弄路边长得高挑的花草,如同对待情人的娇嫩身体,“当我能称心如意地写出我心中的文字时,我会署名为红。”

到夏天,周红会用多出来的稿费买冷饮,冬天就是烤红薯,还有其他的零食。那些都是很奢侈的甜味,周红嗜辣,喜欢甜的人是周礼群。

小时候周红一点点的好意就能让周礼群窃喜半天,不要说现在周红的态度是翻天覆地的。之前的隔阂对他就是过眼云烟!去他的隔阂!他们就是亲人,本来就该亲近无间的!

周红牵着他的手腕慢慢回家,此时到处都炊烟袅袅,周礼群笑出声来:“到家都不饿了,给我喂饱了,姐。”

周红回头看他:“小二,你应该多笑笑,你的眼睛很迷人,我一直很嫉妒的。”

“嫉妒?”

周红笑而不语。他还不知道他是遗传了母亲的漂亮眼睛,也难怪,那个从广西远远拐卖来的小美人,生周礼群前就哭瞎了。

“我童年的回忆一直很模糊,但看到你的眼睛,就变得很清晰,我会想盯着你的虹膜发呆,想把你宠得娇蛮又任性,谁都受不了你,你好看的眼睛只看向我,根本离不开我。”

周礼群闻之瞬间像是见了光的猫,瞳孔紧缩,细长的手指垂在空气里,肉眼可见地战栗。

周红看他这幅样子不由放肆地大笑,放开周礼群的手腕,潇洒地迈步走向前面,声音散在晚风里:“不过,周礼群,你是我的亲弟弟,我会更期待你脱离苍茫大山的那一天!你会有自己的生活!我们谁都再无法支配你。”

“血缘到底给我带来了什么?我很小就在思考。”她的长发在夕阳中飘摇,像是跳动的火焰。

“和爸一样长得高?高挺的鼻梁?牙白?和妈一样是断掌?遗传学并没有错,但这又能证明什么呢?”

“比如,我会喜欢上一个像妈妈也像你的男人,他会有无神的琥珀色眼睛,爱盯着我,笑起来有泪意,这,能用血缘来解释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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